上海中医药大学高度学历继续教育中药学、护理学专业(学位要求)论文撰写申请通知
中药学、护理学专业学生:
根据《上海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上中医教字〔2025〕4号)和《关于上海中医药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的通知》中的规定,现将中药学、护理学专业(学位要求)论文撰写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通过本专业的“学位课程”,成绩合格,“学位课程”无免修免考。
(2)通过“学业水平测试”和“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
(3)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二、申请安排
学生自满足上述论文撰写条件之日起,至毕业一年内(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在完成本专业论文规范手册的学习之后(详见附件 1 和 2),填写《中药学、护理学专业(学位要求)论文撰写申请表》,向学院提交申请,由学院审核并确定名单。
申请时间:12月16日(周二)——12月18日(周四),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3:30。
申请地点:蔡伦路1200号图书馆裙楼325
联系人:胡怿 联系电话:51323080
附件1:
中药学专业论文规范册.doc
附件2:
护理学专业论文规范册.docx
附件3:
中药学、护理学专业(学位要求)论文撰写申请表.docx
上海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学历教育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