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大学2023年12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 学士学位申请操作办法

发布者:继续教育发布时间:2023-11-28浏览次数:10

上海中医药大学202312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

学士学位申请操作办法

根据《上海中医药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条例》(上中医成教〔20202号)的有关规定,我院对202312月本科学士学位申请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可申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

(一)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在学籍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规定的课程,或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达到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课程成绩平均成绩达到 70 分以上(含 70 分);

(三)专业设定的“学位课程”必须合格,“学位课程”不得免修免考;

(四)参加学校组织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在 60 分以上(含 60 分)。

(五)国家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达到 420 分以上(含 420 分),或全国英语等级(3 级)考试(PETS-3)笔试合格。CET-4 成绩单、PETS-3 笔试成绩合格证书。参加学校组织的“英语水平测试”,成绩在 60 分以上(含 60 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可申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

(一)在读期间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者;

(二)在读期间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者;

(三)未达到毕业要求者;

(四)在读期间严重违反学术诚信者;

(五)自取得毕业证书(以证书落款日期为准)起一年以后提出申请者。

二、申请时限

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书之日(以证书落款日期为准)起,需在一年内向继续教育学院提交授予学士学位的书面申请,凡未在有效期内申请者,学校均不再受理其申请。

三、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20231-20239月期间获得毕业证书的学生;

四、受理时间与流程

受理时间:124日(周一)800—126日(周三)1530

受理流程:

(一)本次学位申请主要通过继续教育教务系统学位模块进行。具体操作见下图:

 

(二)学历中心审核材料,材料齐备者报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批;

(三)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名单,报校学位委员会备案;

(四)校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后,20241月发放学士学位证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特别说明

对于2021年第一学期及以前已经申请免修“学位课程”的学生,无法直接通过教务系统进行学士学位申请,或网上提交不成功等因特殊原因未提交学士学位的申请者,请于127日周四(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电话预约当天到校申请。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51323080

具体地址:蔡伦路1200号图书馆裙楼325

上海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夜大学办公室

2023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