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上海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者:继续教育发布时间:2025-09-28浏览次数:12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上海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授予

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全体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和《上海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上海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详见附件),特此通知。

请全体同学深入学习《上海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相关内容,准确把握第四、五、六条针对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条件的规定。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具体流程及相关说明,将于202511月正式发布,敬请留意后续通知。



上海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上中医教字〔2025〕4号.pdf


上海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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