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上海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授予
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全体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和《上海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上海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详见附件),特此通知。
请全体同学深入学习《上海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相关内容,准确把握第四、五、六条针对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条件的规定。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具体流程及相关说明,将于2025年11月正式发布,敬请留意后续通知。
上海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上中医教字〔2025〕4号.pdf
上海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