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度上海市级
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区卫健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复旦大学,交通大学、同济大学、中医药大学、上海市健康医学院及其附属医院,委属各单位:
根据上海市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日程,上海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申报工作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年度上海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立项工作以“查漏补缺”为原则,请各申报单位认真查看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批复文件中我市已经立项的项目名单,选择国家级继教项目立项较少的学科方向进行申报,国家已立多项的学科方向,原则上不予考虑。
一、申报形式
2024年度上海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采用专业委员会推荐后,申报单位通过《上海市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系统》线上填报的方式进行申报。
具体申报流程:
1、2024年度上海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由所属专业的专业委员会推荐,同一专业委员会推荐的继续教育项目数量为1项。具有资质的单位自主填报《2024年度上海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一),并自主选择市级中医药类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填写《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专业委员会推荐意见评分表》(附件二)进行推荐。
2、各申报单位项目经学会及专业委员会推荐,并取得其加盖公章的评分表后,需登录《上海市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线上申报,在“主办单位与项目相关工作概况”上传附件(支撑材料附件)时,须上传盖章扫描版《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专业委员会推荐意见评分表》(附件二)及主办单位加盖公章的《2024年度上海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一)审批意见页。
二、申报时间及网址
线上申报起止日期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至6月26日。申报网址:《上海市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系统》http://shtcme.com,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三。
三、申报内容
申报项目内容至少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内容属于“三新”范畴,即新知识、新理论或新技术。
2.项目内容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3.项目内容在本市专业范围具有领先地位。
4.项目内容整体设计具有针对性或实用性。
5.项目内容整体设计重点突出。
四、申报资格
1.申报条件符合主办单位、授课教师符合《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国中医药继教委发〔2007〕2号)规定的基本条件。
2.项目负责人必须为项目申报单位在编、在岗职工。
3.项目申报单位须符合申报表(附件一)中限定的单位之一。
4.申报单位在所申报项目领域必须具有优势和特色。
五、其他事项
1.学术会议、论坛、年会等学术活动不得申请上海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2.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上海市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上海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联系。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图书馆裙楼3楼328室
联 系 人:张浩 021-51322489
技术保障:吴进 18817370902
详见附件
上海市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
附件1-2024年度上海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2-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专业委员会推荐意见评分表.docx
附件3-上海市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系统(单位操作手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