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续修生在2021年开展教学活动的通知
根据《上海中医药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学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得超过该专业学制期限两年,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一年完成学业”,在高起本学生完成五年、专科学生完成四年、专升本学生完成三年的学习后,尚未毕业的学生,进入续修行列,统称为“续修生”。
截止2021年1月尚未毕业且属于下列年级的学生为续修生。
学历层次 | 学生所在年级 |
高起本 | 2015、2016级 |
专升本 | 2017、2018级 |
专科 | 2016、2017级 |
续修生在延长学制期间参与教学活动应遵循《上海中医药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续修生管理规定(暂定)》,规定内容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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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23126(教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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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夜大学办公室
2021年3月2日
附:上海中医药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续修生管理规定(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