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续修生在2021年开展教学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继续教育发布时间:2021-03-02浏览次数:789

有关续修生在2021年开展教学活动的通知


根据《上海中医药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学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得超过该专业学制期限两年,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一年完成学业”,在高起本学生完成五年、专科学生完成四年、专升本学生完成三年的学习后,尚未毕业的学生,进入续修行列,统称为“续修生”。

截止20211月尚未毕业且属于下列年级的学生为续修生。

学历层次

学生所在年级

高起本

20152016

专升本

20172018

专科

20162017

续修生在延长学制期间参与教学活动应遵循《上海中医药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续修生管理规定(暂定)》,规定内容详见附件。

如有相关问题需咨询夜大学办公室请按如下方式:

联系电话:51323080(学籍、考务)

51323126(教务)

办公地点:蔡伦路1200号图书馆裙楼325

 

上海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夜大学办公室

2021年3月2日

附:上海中医药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续修生管理规定(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