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续修生管理规定(暂行)

发布者:继续教育发布时间:2021-05-13浏览次数:2650

上海中医药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续修生管理规定(暂行)


根据《上海中医药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学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得超过该专业学制期限两年”,在高起本学生完成五年、高起专学生完成四年、专升本学生完成三年的学习后尚未毕业的学生,进入续修行列,统称为“续修生”。

现就有关续修生在延长学制的两年内参与学期电子注册、重修选课、重修课考试、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护理病案)、毕业生登记等有关教学活动的管理规定如下:

一、     每学期开学操作:

1、续修生仍需按照规定完成学期电子注册工作;

2、续修生仍需按照学校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重修课程的选课、付费等操作;

3、续修生的学籍异动只接受退学申请,不再接受续修生休学、转班等学籍异动的申请。

二、     教学过程:

续修生应合理安排续修阶段的学业,尽早通过重修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因专业停开或间隔开班导致学生无法在续修阶段重修的课程,学历教育中心将安排重考。

续修生办理好重修后,建议全程参与上课,以便顺利通过考试获得学分,有关课程表、考试时间、座位号、考试成绩等内容,续修生可登录教务系统查询。

三、     毕业环节:

1.       毕业实习:

续修生若尚未通过毕业实习者,需跟着应届毕业生的操作进度在网上自行申请登记,无需在开学时办理重修,有关通知另行公布在教务系统内。

2.       毕业论文(护理病案):

续修生若尚未通过毕业论文(护理病案)者,可在每年3月和9月提交送审毕业论文(护理病案),无需在开学时办理重修,有关通知另行公布在教务系统内。

3.       毕业证照片、毕业生登记表:

续修生应已完成学信网上毕业照片拍摄和教务系统内毕业生登记表填报工作。

尚未拍摄毕业照片和填报毕业生登记表者,请根据教务系统内的有关通知进行操作。为了不影响毕业证书制作,请务必尽早完成。

4.       毕业证书制作和发放:

每年会进行4次毕业审核工作,分别在1月、3月、7月、9月,若续修生已完成全部教学计划内的课程,则会通过毕业审核制作毕业证书。

毕业审核、制证大约需要1个月左右的时间,学历教育中心会及时通知毕业生前来办理毕业离校手续和领取毕业证书。

5.       学士学位申请:

续修生在毕业后一年内可以申请学士学位,学士学位在每年6月、12月申请,届时请关注教务系统和学院网站上的通知,有关学位申请要求请查看《上海中医药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

四、     续修期满后的管理:

续修生在两年续修到期后(即五年制高起本学生在第七学年末;四年制高起专学生在第六学年末;三年制专升本学生在第五学年末),不再具备我校学籍,学校将根据规定做退学处理,同时清理学信网上学籍,学历教育中心不再另行通知。

若有特殊情况按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申请学籍延期管理办法》执行。

 

上海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学历教育中心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