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上海市卫生系统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合格验证工作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复旦大学、交通大学、同济大学、中医药大学、健康医学院及其附属医院,委属各单位:
根据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的特点和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需要,今年7月8日开始进行2019年上海市卫生系统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合格验证工作,对符合今年晋升条件者,若已完成所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将发给《上海市中医药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9年上海市卫生系统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验证将于2019年7月8日-15日进行。常规年度学分验证工作仍在次年1月进行。
二、按市人保局有关文件规定,晋升材料必须在2019年6月30日前取得,因此继续教育学分必须是当年6月30日前获得,且须满足不同学历职称晋年限条件的中医药技术人员方可办理2019年《上海市中医药继续教育合格证书》且当年有效。
三、验证步骤
1、各单位接通知后,在认真做好晋升对象2019年Ⅱ类学分验证工作的基础上,做好Ⅰ类学分的校验工作,并将所参加学习的2019年Ⅰ类学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项目内容填入《继续教育证书》。
2、各单位需将继续教育有关数据录入《上海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系统》。
3、报送自验材料
上海市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对于2019年度之前已通过审验的《继续教育证书》予以认可。因此,各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2019年度××卫健委/单位Ⅰ类学分验证表(待审核)”纸质材料一份,并将电子版发送至上海市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邮箱:Zyyjxjysh@163.com。
②验好Ⅱ类学分的《继续教育证书》。
③ 2019年Ⅰ类学分证书原件、硕士、博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不受理)。
④ 2018年已领取的《上海市中医药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可作为前四年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合格证明。
⑤与本年度验证无关的学分证书请勿附上。
验证时间安排:
送证日期:2019年7月8日(周一上午8:30 —下午16:00)
取证日期:2019年7月15日(周一上午8:30 —下午16:00)
验证地址:浦东蔡伦路1200号,上海中医药大学图书馆裙楼三楼328室(321隔一间)。
联系电话:51322489
联系人:赵老师
上海市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