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第二期 西医学习中医在职培训班招生的通知 各区卫生计生委,各市级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西医并重的方针,进一步加强本市非中医类别医师系统学习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工作,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经研究,2017年继续举办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第二期西医学习中医在职培训班,具体委托上海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实施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临床或口腔类别执业医师。 二、招生人数 招生人数为120名,报满即止。 三、培训时间 本次培训周期为两年半。一年理论学习,一年临床跟师实习,半年结业审核。计划于8月上旬开班,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四、培训方式 采取“面授与自学相结合,跟师与临诊相结合”等多种学习方式。 (一)理论学习:以半脱产形式集中面授(每周10-12学时)结合自学的学习方式;集中进行中医基础理论、基本知识的学习,完成13门中医必修课程,总学时数不少于850学时。 (二)临床实习:进行中医临床实习(每周2-3个半天,包括中医临床基本技能实习和临床跟师)及安排中医学术讲座;结合学员的专科方向,推荐其跟师侍诊学习中医临床基本技能,同时总结学习心得、跟师体会。 五、考核与发证 (一)考核管理: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监管考核工作,上海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考核方案、目标的制定及考核工作的实施。 (二)考核重点:考核学员中医理论思维能力和中医临证能力。 (三)考核形式与内容: 1.考核形式:平时考核、学习考核、结业考核。 2考核内容: 平时考核:考勤记录、学习笔记、讲座笔记及跟师记录等内容; 学习考核:中医药知识的理论笔试; 结业考核:中医药技能的操作考试,学习心得、跟师体会、导师经验总结、临诊医案等内容,并在核心期刊发表一篇中医或中西医结合论文。 (四)考核要求: 1.出勤率:出勤率须保证70%以上,凡出勤率低于70%或连续中断学习2个月且不能提供正当理由者予以淘汰,终止培养计划。 2.理论学习期间应每季度完成一篇学习心得。 3.跟师侍诊期间应每季度完成一篇跟师体会或中医学习体会(包括导师经验总结、临诊医案等)。 (五)证书颁发:完成学习计划、考核合格者,经市卫生计生委审核后,颁发统一格式的结业证书。 六、收费标准 6000元/人。培养经费主要用于培养对象的理论学习、临床实践和导师津贴及部分管理费用等。 教材费:约400元/人,按实际书款的85折另行收取。 七、培训信息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0日-6月2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报名地点:上海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零陵路530号902室)。 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携带好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复印件、医师资格证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一张2寸、一张1寸)等有关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并加盖单位公章,在报名时一并上交。 联 系 人:王燕芬 联系电话:54231134、54231340 附件: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西医学习中医在职培训班报名表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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